故事讲述一位坚韧不拔的年轻寡妇勇敢穿越危险的沙漠,解救被绑架的妹妹,并向杀害她丈夫的歹徒实施复仇,同时她还与毁了她一生的同一帮派的前成员产生了交集。
河南农村某公社的柿子沟生产队,因为缺水,缺大牲畜,给发展生产带来很大的困难。贫农出身的生产队委员韩芒种和副队长李十三,在物资交流会上遇到了一匹价钱便宜的瘦马。芒种认为,只要下功夫喂,这马准能喂好。经他再三坚持,说服了怕担责任的李十三,终于以120元的便宜价钱买下了这匹瘦马。队里的饲养员梁斗,是个自私自利思想严重的上中农。他本想自己买下瘦马,养肥了好倒卖赚钱。现在看芒种给队里买回来了就百般挑剔,故意刁难,拒绝承担喂养瘦马的任务。这时候,生产队长长水从公社开会回来,带来了会议提倡的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革命精神。他积极支持芒种喂养瘦马的要求,并提出了修渠引水,改造60亩旱地的建议。梁斗没有把马弄到手,不死心,他怂恿妻子刘翠香去挑唆芒种的妻子蔡秀真,叫她拉芒种的后腿。确实“买马容易,养马难”,芒种白天修水渠,夜里服侍瘦马,遭到秀真反对,加上芒种用了家里的香油和荞麦皮给马治病,秀真更是生气,和丈夫吵了一架回娘家去了。梁斗百般刁难,秀真吵架出走,使芒种的工作增加了很大阻力,但芒种并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仍然不辞辛苦地喂养瘦马。他认为喂好这匹马不仅仅是为了队里增加畜力的问题,而更重要的是“代表队里的一个志气,一个干劲,一个希望,一个精神”。他的行动得到长水和社员们的支持和鼓励。梁斗趁队里修水渠资金困难和李十三对喂养瘦马思想产生动摇的时机,又阴谋套购瘦马。芒种揭穿了他的诡计,并积极向长水建议,自己烧石灰,换修渠用的瓦管子,自力更生地克服困难。秀真从娘家回来以后,看见马已养肥,夫妻和好,但在刘翠香的唆使下,又自作主张地把马送到饲养室交给梁斗喂去了。芒种发现后,压制着内心的激愤和痛苦,对秀真进行耐心的启发教育,终于使其觉悟过来。为查清饲养室的问题,树立贫下中农在生产中的优势,芒种被队里派到饲养室。在长水等人的帮助下,终于揭露了梁斗偷饲料和其他损公利己的行为。在队领导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水渠修成了,湍急的清流灌溉着干旱的土地,给柿子沟带来了丰收。芒种的瘦马也喂得膘肥体壮,拉着载满粮食的大车奔驰在通往公社的大道上。
阿龙(陈观泰 饰)是警方是卧底,但因为身份被曝露而被打伤,身受重伤导致失去记忆。但在他手上五千多万的公款不翼而飞了。此时他正受到黑帮的追杀,又使警方怀疑他私吞了公款而被通缉,两面受困。阿星(周星驰 饰)是一名小偷,在一次偷窃中被阿龙搞砸了,两人就此结识了。失去记忆的阿龙误以为阿星是自己的亲人,终日都要跟随在阿星的身边。阿星希望尽力帮助阿龙恢复记忆,让他想起五千万巨款的下落。终于,他们遇到了探长(曾江 饰),当探长把他们带到一个仓库中的时候,阿龙突然想起来了一切……©豆瓣
故事讲述的是主角华清、李虞,一对昔日的情人,因为父辈结下的江湖恩仇只能放下前情,在万般不愿下他们选择接下父辈的遗志,欲将彼此置于死地!但他们并没有一味地厮杀,而是将矛头指向共同的敌人疯鹅,欲先除外患在绝内忧,因此他们利用对方达到彼此的目的,他们不知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眼看华清、李虞即将达成彼此目的之时,他们却被最亲信的手下——军师出卖,命悬一线间,这对昔日的情人只得选择亡命天涯,但军师对他们追杀的大网却早已撒开……
主人公是从千叶县转学到此的男高中生神月纪。一本正经地描绘了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的群马独特的地方文化和疯狂热爱群马这片土地的原住民的种种行为。
白小平父亲的集团破产,白小平沦为普通的无业游民,租住在杂乱的街道破房,当惯了公子哥的白小平身无一技之长 。每天混迹街头的白小平,在自己生活很拮据的前提下还特别喜欢多管闲事,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些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某栏目要举办喜剧比赛,他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报名参加,最终凭借令人笑中带泪的作品打动了评委获得了比赛冠军。
一个 30 多岁的懒汉爱上了姐姐的十几岁的保姆,他发现他无忧无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肥肥胖胖的阿祥(郑则仕 饰)是一家瓦斯店的老板,他为人和善,乐观宽厚,拥有美丽的娇妻和可爱的女儿,生活美满幸福。某天他中途回家,却发现老婆和人通奸。阿祥虽然愤怒非常,却因性格关系自吞苦果。阿祥泡吧借酒浇愁,跟舞女Fanny(关咏荷 饰)大吐苦水,结果稀里糊涂地通过她聘请越南帮的杀手杀掉那对奸夫淫妇。次日阿祥酒醒回家,却早已忘记雇用杀手之事,于是眼睁睁地看着老婆和奸夫被人砍死。阿祥的噩梦尚未就此结束,他还面临着越南帮所要的高额酬金。情急之下,阿祥出逃广州,并在此遇到心狠手辣的乌鼠(任达华 饰)。乌鼠答应带领手下帮阿祥解决越南帮的问题,此举却让阿祥的生活彻底堕向万劫不复…
帕特森(亚当·德赖弗 Adam Driver 饰)居住在新泽西州帕特森市,这个和故乡有着相同名字的男人是一名巴士司机,和女友劳拉(歌什菲·法拉哈尼 Golshifteh Farahani 饰)以及一只牛头犬一起过着平淡的同居生活,每天开着巴士重复着相同的路线和波澜不惊的人生。帕特森喜欢写诗,他随身携带着一本笔记本,把脑海中跃动的诗句记录在本子上,但从来都没有想过将自己的诗句出版成册,他的唯一读者只有劳拉。 和帕特森截然相反,劳拉是一位天生的艺术家,每天脑袋里都闪现着五花八门的古怪念头,她在窗帘、墙壁甚至自己的衣服上画各种黑白图腾、学吉他、做美味的杯子蛋糕,乐观开朗的她全心全意的热爱着生活。终于,帕特森答应劳拉将自己的作品印刷成册,他的生活是否会因此发生改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