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流泪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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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月18日|已完结|共26集
简介:
由于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谴责,以至失学外出打工,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沉默。李家辉愈加大胆,不久又公然登堂入室,对吴春芝施暴,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未遂。春芝忍无可忍,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到公安局告发了他,并提供了无意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未遂)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但奇怪的是小县城的舆论不但不同情受害者吴春芝,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吴春芝因这桩“桃色新闻”又闹得声名狼藉,无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去,只得远走他乡,去她的一个熟人处帮忙做一个纪念馆的筹备工作。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19张)  不久,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诉,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春芝因被丈夫发现怕丢丑而诬陷他“强奸”,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律师通过种种努力拿到了“证据”,并在申诉活动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钱舞弊。原二审法院未经仔细调查取证,便轻率地将案子改判:李家辉无罪释放。  此事一公布,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充满同情的人无不欢欣鼓舞,涌到县检察院请愿,要求将做伪证诬陷他人的春芝逮捕入狱。同时,市报登载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策划的“揭露”春芝做伪证的文章,点名道姓地攻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坏女人,进一步推波助澜,混淆视听,县检察院竟然以这篇报道为据,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本来就是背着“坏女人”名声抬不起头的吴春芝遭到了“灭顶之灾”,一直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取保候审”的方式下出了狱,她感到天地虽大却难以容下她这个弱女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用法律证明自己不是个“坏女人”,她以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产,筹集申诉的资金。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她捡破烂、要饭、卖血,疾病缠身,历尽人间苦难,也得到了许多不相识的好人的无私帮助。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贷款二万元,到期无法归还,只得拆东墙补西墙,又找其他银行贷款。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省高院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法官们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证明录音磁带虽然被人改过,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无关。为了慎重起见,把案子定为铁案,不使李家辉再翻案,省高院又将案卷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予以请示。春芝抱着案卷到哪人到哪的决心,又抱病奔赴北京。法律是公正的,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高院,同意将案子再翻过来:重新判决李家辉有罪入狱。春芝终于讨回了公道。之后,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权,状告十多家登载侮辱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法律再次显示了公正,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宣判吴春芝胜诉,用事实向全国人民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六审六判,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轰动了全中国,这在建国以来的法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然而,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仍然不能理解她、原谅她,“坏女人”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笼罩着她,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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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电视剧《喜临门》是从青松屯村老村长、老党员、老劳模田振东六十六岁大寿开始。这一天,因交通肇事逃逸在外的关三强因想念母亲冒险回到了家里,警察也闻讯赶来。田振东不顾亲情极力说服姐姐并将关三强交给了警察。此事引起了姐姐全家人的强烈不满。为了给老人过生日,孝剧顺的老三媳妇瑞莲一大早就忙前忙后。老大田满海想给爸妈抓两只鸡,却遭到了妻子翠花的反对。老二田满山要回家给老人祝寿,可怎么也找不到妻子林红霞。吃饭的时候,田振东说要靠老儿子田满林养老,所以要把自己住的房子给老儿子。翠花一听很生气,把酒洒到寿桃上摔门而去,田满海出去追打媳妇。因为要修公路,田振东家成了拆迁户,拆迁办给了三十万的动迁费。田振东吩咐满林要用这三十万盖一栋小二楼,满林依言照办破土动工。红霞和翠花心中不平,认为老人的财产子女们应该平分,还扬言要告上法庭。田满林和瑞莲担心患有高血压的父亲知道了会犯病,偷着给两家媳妇各分了十万。房子还要盖,钱却不够了,这可愁坏了满林和瑞莲。瑞莲卖了结婚时的“三金”想补充点房款,却又遇到田满海卖猪赌输了钱,翠花一气之下又错喝了真农药。为了救翠花,瑞莲把卖“三金”的钱都交了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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